近日,央視禁播“宣稱非轉基因更健康”的廣告再次將轉基因與非轉基因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13日,記者走訪淄博城區多家超市發現,食用油市場“轉”與“非轉”混搭賣,非轉基因的高調亮相,轉基因的則“羞羞答答”。
13日,記者來到張店華光路一家大型超市,發現柜臺上的食用油外包裝上都是醒目的“非轉基因”等字樣,而轉基因食用油標識則略顯遜色。
記者詢問非轉基因和轉基因的區別時,促銷員說:“非轉基因就是更綠色健康,確保更安全。”
記者觀察了一周,卻并未發現轉基因字樣。經過仔細比對,終于在一款大豆食用油和一款調和油的配料表中看到了轉基因字樣,標注為:“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而在一款大豆油、玉米油和花生油組成的調和油的配料表中標著:“大豆油原料原產地為美國(轉基因);花生油、玉米油原料原產地中國(非轉基因)”。
記者在超市隨機詢問的10名市民中,有9人表示若知道原料為轉基因原料,將不會選擇購買,另外一人表示無所謂。在這9名市民當中,普遍表示“轉基因”標識不明顯,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我現在年紀大了,這么小的字根本看不清。雖然標著轉基因,但是買油的時候我壓根就不看這。”已經68歲的孫先生說。
經銷商:轉基因食品標識符合國家規定
據某品牌食用油的一位經銷商介紹,轉基因標識與安全性無關,轉基因產品的安全性在上市前就有定論,即通過了安全評價。
“農業部規定,當轉基因產品包裝的最大表面積大于或等于10平方厘米時,文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也不得小于產品標簽中其他最小強制性標識文字;當包裝的最大表面積小于10平方厘米時,文字規格不小于產品標簽中其他最小強制性標識的文字。”該經銷商稱。
律師:國家法規高于國標 轉基因標識應明顯醒目
“但實際情況是,這樣的標識并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不夠醒目。依據國務院《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列入農業轉基因生物目錄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應當有明顯的標識。所謂"明顯",就是要讓消費者看到而且看清相關信息。”淄博某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先生稱。
據了解,針對轉基因標識不清的問題,云南律師許思龍發起訴訟維權行動,為此他聯合70名律師,向全國多個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商家存在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如今,包括昆明、西安、福州、青島等地,全國有9起已立案。
而律師起訴的焦點,也就是希望廠家將“轉基因標識”做得醒目一些,讓消費者消費得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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